各位領導您們好!
我的房在河西區黑牛城道和賓西路交口的煤建三廠宿捨春光裡,公有住房。租賃合同中出租方為 天津市煤業建築器材三公司,承租方是我父親,原出租方職工。房屋產別:自管產。煤業公司早已重組,但房屋有人維護及收房費。
收房費的大姐說此房不能買產權。但我聽說所有企業產可以購買產權(天津市有文件)。請問我家房子如何買產權?請指教。
盼盡快明確答復,我代表我家三口致謝!
許超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2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