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以前我在內蒙古呼倫貝爾市工作,單位給交了二年多的社保。2010年4月、5月,我到寧河縣(中技樁業)工作時單位給交了兩個月的社保和公積金,6月份辭職(辭職時社保卡與公積金卡還未辦下來)後回到遼寧錦州,現在我的戶口2010年9月份從內蒙古遷到了遼寧錦州,我現在想把養老保險都轉到遼寧錦州,不知道該如何將內蒙古與天津的社保轉到遼寧錦州來,在遼寧錦州我想變成零活就業人員來交,目前沒有工作單位,請問我來天津辦理養老保險轉移相關事宜需要帶什麼資料?
尊敬的網友: 您好!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