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尊敬的領導:
您好!我們孩子在紅橋區國辦幼兒園。在今年10月29日得肺炎,在醫院看病一個多月,因此11月份一直沒有上幼兒園。幼兒園通知我們即使全月沒來也要全額繳納保育費。為此我們非常的不理解。在天津市的北辰區、南開區、河西區的幼兒園均不是讓繳納全月保育費,有的是按天計算保育費,有的是分上下半月繳納。我想了解一下天津市物價局及教育局的相關文件。懇望各級領導給予支持及解決。希望天津市出臺明確的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使各個區收費方法統一,至於保育費高低不同我們能理解。
[附件1]
尊敬的尚健:
您好!首先感謝您對紅橋區學前教育工作的關注。您在信中詢問的『關於幼兒園收費問題』,答復如下:
您在信中提到的保育費收費問題,依據津費字(1994)年第8號《天津市物價局關於全面放開幼兒園收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我區在2001年制定了《關於托幼園所保育費使用的實施意見》,規定了保育費主要用於園所添置玩教具、更新園所設施及組織幼兒活動所需費用等。因此我區各園所每月收取保育費,統一進行使用,對於全月未出勤的幼兒,原則上也要按月收取保育費。
另外,您在信中提到的各區收費辦法不同,目前國家也正在研究統一的收費辦法,這一問題也將得到很好地解決。
感謝您對教育工作的關心,也衷心希望能夠得到您對教育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紅橋區教育局
201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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