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留言已收悉,我們將盡快組織有關部門對您的問題進行答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首先感謝您對天津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與建設工作的關心。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十分重視,立即組織研究,現就您提出的問題答復如下:
按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及《天津市城鄉規劃條例》相關規定,我局依據2006年國務院批復的《天津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了《天津市五大道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擬於2011年完成並上報市政府批准。
2008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進行了城鄉規劃管理體制改革,向區縣下放審批權限。即市內六區和環城四區范圍內(包括市管和區管范圍)建設工程項目(不含跨行政轄區的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申報一律由各分局受理。
2010年1月5日,我局組織召開了第六次歷史文化街區建設項目專家論證會對該項目方案進行研究論證,會後,方案按專家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4月24日,和平分局核發了該項目建築方案審定通知書。4月28日,方案在規劃局網站上進行了公示。
再次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希望您能為我們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愉快!
天津市規劃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