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關於2010年國家發放冬季采暖費的事宜,我所在的工作單位---天津天士力帝泊洱銷售有限公司,至今沒有向我發放,我在12月2日到單位人力資源部詢問,給我的答復是:『公司總部工作人員有采暖費的補貼,像我這種市場銷售人員是不享受此項福利的。』我要問,作為公司正式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都是一樣的,都屬於公司員工,況且我在天士力公司已經有6年工齡,只是現在轉作銷售工作,連剛到公司參加工作的應屆畢業生都能享受采暖費的補貼,為什麼我就沒有,遭遇到此項不同等待遇,公司這樣做,是否違反國家規定?我如何向公司索取此項補貼?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應當為職工發放冬季取暖補貼等福利待遇。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職工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因受理程序的要求,我們不能在此直接受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勞動保障監察受理專線12333.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