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小蔣村的居民,父母農業戶,從小到大一直到上大學,戶口改為非農業(那時要求必須改)。家裡只有3間平房,平改我家按要求只能得到115平米的房子,因為人均不足40平米;而且我要結婚用,這樣我需要兩套房子,這樣至少要再增加38平米,但是因為是非農業,所以村裡按4000元每平米增加平米。但是別的村都能按2000元的價格增加。村裡以我們不是本村人員為由,拒絕我們按2000元的價格買平米。我想知道的是為什麼相鄰的幾個村,制度就不一樣能以2000元每平米的價格買。據別的村朋友講,這是每個村裡自己制定的,我想鎮裡是不是應該考慮我們這樣的人的困難呢。畢竟我們變非農業,不是我們的本意,而且上學出去也是給村裡爭光,村裡應有的待遇,應該給我們吧。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中北鎮政府了解情況。據了解,您反映的村民待遇問題,是由該村村委會通過集體決策方式決定,屬於村民自治范疇,區鎮政府無權進行行政乾涉,建議您向村委會反映您的要求。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