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市二輕局控股集團隆慶集團福滿家分公司的下崗職工,我於1981年10月入伍,1985年退伍1986年3月分配到二輕局,由二輕局分配到家具四廠後定立勞動合同(1995年—2015年),原家具四廠與家具三廠合並,更名為福滿家分公司,現福滿家分公司單方與我強行終止合同,並強行停止了我的一切保險,本人現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二輕局控股集團隆慶集團福滿家分公司的違法行為
尊敬的網友:
您好!如果發生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請向用人單位所屬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因仲裁受理程序的要求(由本人填寫申訴書)我們不能在此直接受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