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經濟區的遠洋新乾線產權證已經發了2個多月了,但是一直沒有公布該小區的交易指導價格,無法進行各種稅費的核算及繳納,導致該小區商品房無法進行交易過戶.請問核稅價格應該由那個部門確定?房產管理部門還是地稅局?希望有關部門能盡快公布該小區指導價格,以方便業主進行買賣交易
蘇越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辦理期限為30個工作日,我們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2月0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0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