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投訴寶坻恆安公司
我們是寶坻天泰園的業主,購房合同規定12月15日交房,開發商通知11月30日交房,現交當日一些問題向您們反映一下。
一、除去物業費和裝修保證金外,今年的取暖費也是給我們房屋鑰匙的先決條件,請問這種做法合理嗎?
二、取暖費用標准的問題。我們小區前幾天收房的一批業主在收房時就可以按照25元的一半即12.5元繳納今年的取暖費用,辦理低溫運行,而幾天後的我們在辦理入住手續時必須按照22元繳費(沒有給我們優惠,因為取暖期已經開始了15天,所以恆安公司算了一個22元)。同一熱源,為何不同待遇?
三、供熱面積計算問題。和我同一樓層同一戶型的業主的取暖面積是60平米,而我們卻是90平米,鑰匙都沒拿到手呢,新房沒有經過任何改動,供熱公司是怎麼算的?我們的房屋建築面積為69平米套內面積為59平米,90平米的供熱面積太離譜了吧。我們看出入太大,沒有繳費,不過我們當時把自己的手機號碼留給了供熱公司領導,以便再次確認供熱面積,可是幾天過去了,恆安公司根本不理會我。
房價飛漲,老百姓買房不容易,好不容易該收房了,卻來了這麼一出兒,不能如期收房我們很傷心,我們不想佔別人便宜,但我們也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希望領導能過問一下,給個合理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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