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區領導:
您好!我2005年前在福建參保5年,06-07年天津打工,把福建的保險轉到天津,07年回山東打工,再將天津保險轉移養青島時,發現福建5年參保,在天津不算工齡,只把參保金額轉到天津(戶口一直在山東),不知怎麼辦,求領導給想個辦法,非常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07年辦理轉入社保關系時,因您不是天津市戶籍,所以我們不進行視同工齡的審定。目前您在戶籍地山東省參保,請向當地諮詢養老保險問題。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