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領導:
您好,我愛人於2009年3月申請了限價房證,由於資金問題沒能購買到房子,限價房證在2010年3月已過期。目前為止,我們沒有屬於自己的房子,一家三口(丈夫,我,婆婆)住在一個29.5平米的房子裡,現在想購買限價房,希望貴局領導能夠幫忙解決這個問題,萬分感謝!
高瑞芳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答復如下:
申請限價商品住房購房證滿一年後,未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不可延期也不可重新申請限價商品住房購房證。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