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畢業後進入天津一家國企工作,後來09年離職去北京工作,所以在天津的社保就停了。在北京工作期間,北京的公司在北京給我重新開戶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10年11月,我辭職回到天津工作,並且進入事業單位,有事業編制。我的戶口始終都是在天津的。所以我想問下,我在北京繳納的醫保,養老保險等各種社保可以轉移回我天津的賬戶嗎?如果可以,請問需要本人及單位進行哪些手續?
另外關於養老保險,我第一個天津的單位給我正常繳納了兩年,然後在北京我也有繳納一年,但是現在進入事業單位,好像保險裡是不需要繳納養老保險的,那麼我在北京繳納的養老保險是否還可以轉回天津?轉到哪裡呢?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在北京的醫療、養老保險關系都可以轉回天津。具體操作由現在的單位向所在區縣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請,再按照要求做可以了。如果您是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則不需繳納養老保險,如果不是,還需要繳納養老保險。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