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愛人的藍印戶口是2009年3月辦理的。到2011年3月馬上就到兩年了。
1請問怎樣辦理轉紅印手續和所需資料都有那些?
2具體辦理的部門是哪裡?
(紅橋分局?還是屬地派出所?或是紅橋行政許可大廳?)
因為當時辦理藍印時,先去的西沽派出所,然後去的分局最後去的紅橋行政許可大廳。
3是不是還需要雙方回原籍遷戶口?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諮詢的藍印戶口轉紅印辦理手續的問題,現答復如下:
1、辦理藍印戶口轉常住人口戶口,需藍印戶口滿兩年後纔能辦理,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商品房相關材料、婚姻證明、子女情況證明、藍印戶口簿,派出所暫住登記頁,城建費統一繳款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2、藍印戶口居民提供上述材料到公安紅橋分局辦理。
3、藍印戶口居民需回原籍辦理准遷證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公安局紅橋分局
20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