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
您好。在此打擾您們。上次諮詢了一個問題。我本人(天津人)今年38歲。本科畢業。愛人是外地農村戶口。我們結婚三年,按照有關政策是否可以將我愛人戶口調至天津。
您那裡曾經回復說:如果我在天津工作3年以上,可以按照人纔交流引進我愛人的戶口。
我諮詢了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他們答復說必須結婚10年,愛人必須年滿35歲纔可辦理。
請問當地派出所的回復是否正確?和我愛人的年齡有關嗎?
再次打擾!敬請諒解
非常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2月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