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非農業入伍,在部隊12年,剛剛退伍,因為在部隊選擇的是復員,按照非農業算的退伍費,比農業戶口少五千左右(如果我8年退伍,即使在部隊拿的錢比農業戶口的兵少,那我回來以後還可以安置工作或領取安置費)。去北辰區民政局問,說我選擇了復員,就不能給我安置或安置費了。同樣是當12年兵,農業戶口的比我多拿五千塊錢,而我回來沒工作,沒有農田,所以問問,是不是應該給予一定的補助呢?
劉涵輝同志:
您好,我局安置處的同志將電話聯系您,具體解答相關政策。
天津市民政局
201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