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紅橋區西青道雲興家園1號樓小區業主,我們於05年12月購買該小區商品房,合同上寫明入住後180天內開發商負責辦理房屋產權證,但自08年5月入住至今,1號樓都無法辦理產權證,我們也曾向紅橋區房管局產權科諮詢此事,產權科工作人員也曾給予答復,是由於開發商未辦理初始登記所以無法辦理產權證。業主們很不理解,為什麼開發商的錯誤卻要由廣大業主承擔?作為主管部門該如何對開發商進行監管?如何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希望市領導及相關部門領導切實為我們廣大業主解決困難,切實將構建和諧社會、為人民服務做到實處!
雲興家園業主: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2月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所留電子郵箱發送電子郵件,請查收。
此復
201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