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同樣是津南區整改,為什麼山河拆遷政策中獨生子女就有說法,何莊子就沒有呢??
您好,來信收到。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已及時反饋雙港鎮政府。據了解,雙港鎮房屋拆遷安置方案中沒有涉及獨生子女政策問題,土地整合安置
補償方案中明確,凡2007年12月31日前具備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村民每人享受15平米經營性住房,對於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胎生育的,按照國
家有關規定在繳納了社會撫養費後,戶籍部門准予上戶口,應該依法享有公民權利和待遇。
希望您一如繼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各項工作,為我們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