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根據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聯合頒布新的《汽車運價規則》和《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交運發[2009]275號),市物價局與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聯合發布了《關於規范我市道路班車客運價格的通知》(津價費[2010]63號)。文件規定,我市道路班車客運價格形式為政府指導價,實行按車型制定運價的辦法。在基准運價基礎上,上浮幅度為30%,下浮不限。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者可根據旅客運輸市場的供求情況,在規定的浮動幅度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運價。
經了解,靜海到天津市內的道路班車車型為座席高一,規定的基准運價率為每人公裡0.254元,最高可上浮至每人公裡0.33元。目前,靜海到天津市內實際執行的運價率為每人公裡0.206元,尚未到位。按照運營裡程50公裡計算,加車輛通行費1.7元,合計每張客票票價為12元,符合國家和我市的相關規定。至於您所反映的中途下車仍收全程票價的問題,經向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了解,靜海到天津市內的班車線路,中途不設站點,車輛不能中途停靠,具體請您向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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