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張紅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已及時反饋北閘口鎮政府,現答復如下:
1、北閘口鎮土地整合工作與2008年開始,現已完成5各村,正在進行的2個村。北閘口鎮2008年10月30日制定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方案規定,
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的基本標准是: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常住農業戶口,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居住、生產、生活、具有土地承包經營資格的人員。鑒
於實際情況,對於本鎮村民子女因上學轉非非農業,畢業後至今無正式工作的,作為特殊情況給予照顧,享受勞動保障待遇。對外鎮嫁入的非農業媳婦及其
婚生子女(落地非農業)不在此范圍內。
您本人為本鎮村民子女,因上學轉為非農業,享受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勞動保障待遇。您的妻子為外鎮嫁入非農業人口及婚生子女(落地非農業),不
享受村民集體經濟成員待遇。
關於租房費的計算方法,在拆遷補償規定中提出:租房費可按房屋間數計算也可按具備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口計算。非農業人口不享受按人
口計算租房費的待遇。
2、北閘口鎮東右營村土地整合工作於2008年8月進行。該村制定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方案,是經過黨員大會、村民代表大會討論表決通過的。
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的基本標准時: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常住農業戶口,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居住、生產、生活、具有土地承包經營資格的人員。鑒
於實際情況,對本村村民子女因上學轉為非農業,畢業後至今無正式工作的,作為特殊情況給予照顧,只享受勞動保障待遇。因此婚生子女因出生後即為非
農業戶口不具備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在該村土地整合中,不享受任何待遇。
希望您一如繼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各項工作,為我們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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