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從新疆調到天津,又調往上海工作,在調動的時候天津保險應該從09年12月份開始繳納,但在調往上海後發現社會保險從2010.01份纔開始繳,少繳一個月,目前單位也同意給補繳,現在想諮詢一下,這一個月的保險怎麼補繳,在哪裡辦手續,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補繳在天津就業期間的欠繳費,應當在轉移社會保險關系前,通過用人單位參保社保分中心辦理補繳手續。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