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7年1月購買了和平區福安大街金茂現場的房子。2008年10月交房,到目前房產證還是辦不了,多次去問開發商和無數次的打電話,開發商只是說快了,現在連電話都不接了。希望能盡快給我們解決這個問題。謝謝。
金美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反映相關問題答復如下:
經核查,金茂廣場1—3號樓規劃總平面圖確定的房屋用途為服務式公寓,按照《天津市公寓項目建設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公寓分為經營性公寓和公益性公寓。經營性公寓分為居住型、酒店型、混合型三種。金茂公司需要到規劃管理部門確認1—3號樓公寓用途,之後纔能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
2010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