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是外地農民,70年代與天津下鄉知青結婚,並落戶在農村。2008年因年老多病,身邊無人照顧,投奔在津子女。經天津市戶籍中心近4月的審核,認為我們手續齊全、准確,出示准遷證,將我和伴戶口遷入天津落戶。2009年天津市政府過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老有所養,老有所醫』的方針政策,對年滿60周歲且無退休金的老人,實施一次交納14000元,可以每月領取250元的政策。聽到這個消息後,我非常高興,立刻籌錢,可結果我被拒之門外,不予辦理,原因是我的戶口來津不足十年。我認為我們這些人,在當地有的是黨員,在村中擔任村支書、村主任等職,也同樣是為國家、為社會做貢獻。沒想到來津之後竟受到這樣不公平的待遇,甚至歧視。政府明明是為百姓做好事,可這種做法使我們無法體會到黨和國家對像我們這樣的老人的關懷,更是違背了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老有所養,老有所醫』的初衷。建議相關部門要一視同仁,深入全面考慮這些老人的生計問題。我們年紀大了,等不起了。期盼盡快出臺好政策,幫助我們,使我們也能像其他老人那樣,享受幸福安逸的晚年生活。懇請領導批示研究,幫助解決養老金問題,盼望有個滿意的結果。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們盡快聯系相關部門後回復,請您繼續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1月26日
您好!按現行規定,對年滿60周歲且無退休金的老人,不執行一次交納、每月領取養老金的政策。 同時,我們也將您的建議反饋到相關部門,請他們予以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