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9年3月離婚,目前帶著孩子跟父母居住,父母現在居住的房子屬於企業產無房本,所以至今我沒有辦法把我跟孩子的戶口從南開遷回紅橋。
前幾天也諮詢過購限價房的條件,但是,前夫不僅不給我戶口本也不會給我房本的,他的房子是他媽媽的名字。
現想請問,如果我想購買限價房,必須要房本嗎?有沒有別的東西可以代替?我手裡有離婚的法院判決書,戶口本我可以找派出所開證明,至於房本,前夫絕對不會給我的。
石淼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