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領導您好:
我是吉林省人纔的集體戶口,檔案和黨關系同在吉林省人纔留存。於07年10月份來天津保稅區一家企業工作至今。
09年6月份在天津買的商品房,還欠貸款8萬元,購價50多萬。
10年8月份結婚,對方是天津戶口。
請問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轉為天津戶口?
檔案也一起轉過來?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1月26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