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是私營的,從09年11月6日開始上班,每周日休息,前三個月1000元+100元全勤+每天6元飯補;之後轉正,工資變為1200元+100元全勤+每天6元飯補+五險,可是一直都沒上保險,直到現在也沒上,但是每個月補發給我432元的保險錢。
問題:我的工資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了嗎?今年新規定的煤火費,是不是社保規定的每個公司都要發的啊?多少錢啊?
尊敬的網友:
您好!目前我市最低工資標准920元,勞動者所得工資報酬不得低於天津市最低工資標准。用人單位應當為職工發放冬季取暖補貼和集中供熱采暖補助費,冬季取暖補貼335元,集中供熱采暖補助費185元。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不得以支付現金的方式代替保險的繳納。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