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長同志:目前已到供暖期,到供熱部門交供熱費,沒有發票,說是供熱辦還沒發,通過向區、市供熱辦詢問,證實確實還沒有發票。此事我很不理解,為什麼不能提前協調,居民不交供熱費不行,交供熱費不給發票就合理嗎,單位報銷是有時間限制的,由此造成損失誰負責?還望領導關注。
王強
您好,請電話諮詢市供熱辦:23284009。感謝您對我委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