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領導:
你們好,今日看到上海市高層著火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新聞。而我們居住的河東區城市之光月光園9號樓(共24層)自2008年9月入住直至今日,樓內的所有消防設施都沒有安裝,准入證也沒有辦理。這給我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極大的威脅。期間我們多次向建設單位、物業及有關政府部門反映都沒有解決。
希望有關部門領導督促有關單位立即解決,不要讓上海的事件在天津發生。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1月19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消防部門十分重視,經實地調查,因物業管理部門擔心消防器材盜損丟失,故將器材放到地下室倉庫,現已責令其放回,以保證消防器材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