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申請天津的限價房,看了申請條件後主要有兩個地方有疑問,急切懇請答復:
1、條件規定『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於3萬元,並且在計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時,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實際人口數的1.5倍計算,即單人戶上年收入不超過4.5萬元,2人戶上年總收入不超過9萬元;
』,請問『上年』指的時間段是什麼時候,比如我2010年11月申請,是指的2009年11月之前嗎?
2、09年6月份我換了新單位,因為需要出具收入證明,可原單位不給開具的情況下,我如何開具收入證明?
懇請答復,謝謝!
段立衛同志:
您好,您諮詢問題已收悉,現回復如下:
2010年申請限價房審核上年收入是指審核申請家庭2009年的全年收入。民政部門負責收入核對工作,關於相關的收入憑證請您再次跟單位溝通開具證明。
天津市民政局
201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