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喬燁』網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非常重視,立即責成區計生委進行核查處理。根據您的情況,按照《天津市生育服務證管理辦法》規定,您或您的家人需要攜帶以下證明到天津市河西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分中心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准生證):1、夫妻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2、醫院開據的妊娠診斷證明並加蓋診斷證明章,有生育險的加蓋生育保險章;3、女方工作單位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初婚初育證明);4、男方工作單位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初婚初育證明);5、女方戶籍所在地居委會開據的初婚初育證明;6、男方戶籍所在地居委會、街道(城市)或者鄉、鎮(農村)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初婚初育證明,並加蓋兩級章。天津市河西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分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區南昌路87號。如果您有疑問,歡迎您電話聯系我們:022-23259320。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注,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區政府
201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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