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天津賓館員工,今年3月份我出工傷,單位讓我備齊材料,並在1個月期限內將同意給我申報工傷的材料交到河西勞動局。勞動局也進行了事故原因調查,至今認定工傷的書面結論通知書也未下發,導致我被除名.我查閱(津人社局發的(2009)52號)工傷認定簡易程序辦法的通知,我符合上述即時認定工傷的條件。現在已11月份,在長達8個月的時間內我都沒收到工傷認定結論書,我懷疑單位在上報勞動局的材料中有謊報、瞞報的行為,作為當事人,我想去勞動局查閱單位申報的材料內容,需要什麼手續?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情況,建議與負責工傷認定的區縣人力社保局工傷保險科聯系。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