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市西青區精武鎮瑞安裡二期居民。我於2008年6月與該小區開發商辦理了房屋入住手續,至今未能獲得房產證。
經電話諮詢西青區房管局,辦事人員回復:相關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就房屋辦理產權初始登記,所以該局不能為我辦理房產證。需要耐心等待。
但是,根據《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第五十四條『預購期房的房屋所有權預告登記權利人入住兩年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未辦理房屋初始登記的,可以直接申請房屋所有權登記。』之規定,我認為自己有權申請直接申請房屋所有權登記。
對此,辦事人員指出他們不了解具體情況,也不會接受行政復議申請。
所以請問市房管局同志:區級房管局是否有權接受我的行政復議。如果不可以,我能否向上一級房管局提出行政復議?
張先生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1月12日
張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所留電子郵箱發送電子郵件,請查收。
此復
2010年12月14日
【民生詞典】行政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