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領導好!您回答裕民村定期向享有農村集體組織成員資格人員發放的是前些年賣地的尾款及相應的利息。既然是前些年賣地的尾款及相應的利息,那賣地的錢又做何用呢?裕民村目前沒有大的投入建設及人員補貼。請問那一大部分用於何處呢?請回復。
您好,來信收到。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已及時反饋咸水沽鎮政府。據了解,咸水沽鎮裕民村自2001年開始分片出讓土地,至2010年共出讓土地近170畝。由於
不是整村集體整合拆遷,未按照全鎮統一的土地整合政策操作。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土地補償款由村集體集中管理,分年度向村民發放。
2002年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發放定額征地補償款。自2005年開始每年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發放定額征地補償款。2007年經全村公決,為村民辦理了社會養
老保險,並經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對不符合保險待遇人員按月發放生活補貼。以上資金使用情況每年都按照區鎮規定向全體村民進行財務、政務公開。如有需
要,可到村委會進行賬目查詢。
希望您一如繼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各項工作,為我們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