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下午去紅橋醫院眼科驗光。醫生在問我是否在醫院配鏡,我回答只是想驗光以後,拒絕給我驗光。
本人認為,醫院做法實際是為了達到贏利目的強制患者治療。我有選擇在哪裡配鏡的權利。醫院作為公益單位,不能單方面拒絕病人合理要求。
請問,紅橋醫院眼科的做法是行業規定,還是醫院個體行為?醫生的這種拒絕道理何在?
請衛生局相關部門明示。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投訴『紅橋醫院眼科不在醫院配鏡就拒絕驗光』的問題,區政府已轉我局承辦,您信中提出的『紅橋醫院眼科的做法是行業規定,還是醫院個體行為?』,我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您,衛生行業、衛生局主管部門、紅橋醫院都不存在這種規定。您到紅橋醫院就診發生這種不愉快的事情,我們作為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加強對基層醫療機構的管理與監督,一切以維護百姓健康利益和滿足患者需求為服務宗旨,強化醫德醫風和職業道德教育,醫院要在提供醫療服務的過程中,多從患者切身利益考慮,多做解釋性工作,減少誤會,避免糾紛。近期紅橋醫院會盡快與您取得聯系,就具體問題與您進行溝通,作出詳細解釋,並希望您再次到紅橋醫院檢查治療。
紅橋區衛生局
201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