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天津市津南區雙橋河鎮某村村民,現我村正在進行土地整合工作,我們也響應政府的政策配合土地整合工作。我是在上學期間由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並且現在已經結婚但是戶口並未遷走,結婚和參加工作後戶口都在本村但是不在本村生活,請問向我這種情況,我是否能享受土地整合中什麼經濟補償,什麼政策依據,請告知。謝謝!
您好,來信收到。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已及時反饋雙橋河鎮政府。據了解,在土地整合過程中雙橋河鎮農轉非人員享受待遇問題,在雙橋河鎮《關於示范小城鎮
建設涉及土地整合人員認定資格及享受待遇的指導意見》(試行)中有明確的規定。您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到村中土地整合領導小組具體諮詢。
希望您一如繼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各項工作,為我們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