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是天津人,我10月19日到出入境管理局辦理護照,因2002年去外地上學,當時戶口簽到了學校,畢業後戶口遷回天津。因戶口遷入天津未滿10年,對方說要核查。因本人因公急需出國,多次與學校所在戶籍地取得聯系,對方回復說一直沒收到協查函。直到10月25日纔確認收到協查函,並於11月初給天津返回協查函。原本以為幾個工作日就能辦完的事情,現在都快15個工作日了,協查都沒有完,等我拿到護照都不知道啥時候。因公造成的損失難道由我自己承擔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1月1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