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謝您一直對我提出問題的關注和追蹤,為此我表示感謝!
請看我先前提出問題(編號:0053079411)和平建委給出的答案個人覺得有點模糊不清,主要是如何區分主體結構和裝修工程存在疑惑,請幫忙再次解答以下問題,謝謝
1、和平區明築軒小區,我這個房子屬於沒有辦理過入住的毛坯房。牆體現在只要一刮膩子就出現大面積開裂問題。這是本小區在當時建築中由於運用新材料導致的弊病。這個小區以前70%以上的住戶在裝修的時候都碰到這樣的問題了。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裝修工程為兩年。我主要想知道象我這類沒有辦理過入住的毛坯房出現牆裂是屬於主體結構問題還是屬於裝修工程呢?我們都是毛坯房,何來的裝修工程呢?你所指的主體結構和裝修工程都包括哪些方面,請幫忙列舉,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轉交有關部門,我們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祝您生活愉快!
和平區政府為民服務網絡辦公室
2010年11月12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針對您提出的問題,我們已與您進行了電話溝通。祝您生活愉快!
201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