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領導:
你好!我現在已快58歲了。1970年參加工作,為黨為國家工作40多年了。目前狀況是:2008年企業退出,單位沒有了,我下崗失業了,不能享受失業救濟(參加失業險了)。也不能像破產企業職工那樣享受55歲提前退休。企業『破產』與『退出』區別在哪?誰說了算?我不明白?現在我連一分錢生活費收入都沒有,怎樣生活?難道還讓我快60歲的人自己再就業?讓老百姓享受國家改革開放的成果這是中央的政策,可偏偏讓我們這部分人享受的改革成果是下崗失業,太不公平了!我不明白!
另外,我原單位天津香精廠多年以來一直是職工男55歲女45歲給辦理特崗提前退休,可到2007年4月1日停止辦理,原因是在這之前(2006年)廠領導、工會主席都辦完特崗提前退休了。香精廠領導這樣執行政策,對我們太不公平了!
最後希望局領導對我上面不明白的問題,答疑解惑。
尊敬的網友:
您好!進入托管中心的人員可以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個人只需繳納社保個人繳費部分,單位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減輕了參保人員的繳費負擔。您所述的特崗問題,建議向紀檢監察部門反映。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