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區李七莊鵬程裡小區不是大產權,物業管理也並非正規物業公司,既未成立業主委員會,也沒與業主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目前也就是清理垃圾、『門衛』站崗(其所謂的小區保安,沒見巡邏,倒是不時見一些人聚一起逗玩,很多時候門崗沒人),而同樣是在西青區的類似小區,通行的做法是收取垃圾清運費等10元/月左右,對各方而言都可接受。
現在老百姓也是要懂事理守法規的,靠提供真正物業服務來收取對等的服務費是合情理的,老百姓可不想『被高檔物業服務』,交費後也沒有正規發票。因而不明白收費的法律依據何在?標准如何定的,是否物價審批?若是市場定價,也缺少合同依據,若是村民自治,那是要遵照大多數老百姓的意見呢還是一紙公告就可以算數?記得前不久『鵬程裡小區管理辦公室』在小區張貼小產權改大產權的登記通知,區政府答復稱是胡亂張貼,已責令撕撤下來。
這是農村城鎮化過程中的一個問題麼,希望有破解之道。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李七莊街道辦事處了解情況。辦理結果我們會通過二次答復的方式告知您,請您繼續關注。
西青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11月1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李七莊街道辦事處了解情況。據了解,該小區屬村民還遷住宅,不屬商品房,管理工作由村委會負責,就其中物業規范管理工作方面,李七莊街居民辦已與該村進行溝通,村委會承諾將會逐步予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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