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你好,我想諮詢並求助,問題如下:
1、我是天津商業大學職工,單位集體戶口,在北辰區有自己購買的商品房,但戶口還沒遷到房屋所在片區。已婚。
2、我愛人霍芹一直在浙江某高校工作,已辭職來津,現在天津商業大學簽訂合同制工作。在原單位已是講師職稱,並在職以同等學力取得碩士學位。
3、現在想把愛人戶口以人纔引進遷入,已經於一年前在片區派出所上報材料,包括申請、學歷學位證、結婚證、房產證、我的戶口頁、愛人戶口本、單位合同、單位機構代碼證等相關復印件。
4、問題是兩次打回材料,這都快一年了,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辦下來,比較著急,
請領導關心,
是不是需要自己去市局戶籍科跑手續更快一些,或者我們還需要提供哪些額外材料?
尊敬的趙霞琦: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1月8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