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先戶口在天津市河西區尖山金星裡,2001年跟隨我母親戶口轉移到天津市河西區小海地,我父親的戶口仍在河西區尖山金星裡,原金星裡住房一直空著,從2003年開始出租。現在我戶口想遷回河西區尖山金星裡,可管金星裡的片警說我們房屋出租,我不住在金星裡就不能遷回。實際上金星裡住房屬於我父親,我父親戶口仍在金星裡,我為什麼不能遷回呢?如果可以遷回,又該如何辦理呢?
尊敬的曹威: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1月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