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0月31日晚六點半左右,從天津站乘坐676路(車牌號為:津AJ6993)前往河東方向,上車時對我拎了一個長80公分、高50公分、寬40公分左右,重量為14.5千克的紙箱,當時車上女司機非常不客氣的不斷追問我箱內的東西並要求我再我多打一人的車票,請問這樣做是否合理?車內粘貼的乘車規定是否有此條款?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以二次回復的形式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0年11月8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我局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公交企業答復:天津市人民政府令 第34號《天津市維護公共交通車輛運營秩序的規定》第4條規定每一名乘客攜帶物品的重量超過20公斤;體積超過0.06立方米;長度超過1.5米應購同程票一張。此規定已在車廂內張貼的乘客須知中公示。根據您的建議,車隊要求駕駛員要向乘客認真做好解釋。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