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一下,我從2006年2月5日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至今沒發過我獨生子女費?由誰發給我獨生子女費?天津市獨生子女費一月多少錢?獨生子女費應該是一月一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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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尊敬的網友:
您好!根據《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年滿十四周歲之前,每月發給十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城鎮居民,有工作單位的,由夫妻雙方就業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無工作單位的或農村居民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在村(居)委會申請領取。
對於上述問題,我委已經與您取得了聯系,並詳細解答了所提出的問題。謝謝。
武清區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