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請了塘沽面向企業訂制的限價房,但是戶口3月後纔能遷至天津,目前不能貸款。
女友有天津戶口,在津工作兩年,公積金賬戶有3.5萬元,我們未婚。我倆名下均無房產和房產交易記錄。
請問:
1.我做申購人,她做貸款人,可以嗎?如果不行,馬上領取結婚證後是否可以?
2.如果可以,那麼是否可以用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部分最高能貸出多少萬來?
3.未婚情況下,是否可以把她的名字寫進房本裡面來?
感謝答疑,萬分感謝。
禮
賈勇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