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關於我家的供熱問題從去年11月到現在,供熱站已經困擾了我們家很久了。
事情是這樣的,我家去年六月購房,11月繳納暖氣費時,供熱站說原房主拖欠7年暖氣費合計1萬元,我們不交這些錢就不能交去年的供熱費。
我們聯系了原房主,對方說,北斗供熱站自接手那一片的供熱,就沒有跟人家簽訂合同,供熱也一直不達標。而這七年來,供熱站既沒有到房管局備案,不許賣房,也沒有用法律手段起訴原房主。連累我們也無法繳納。
今年四月供熱結束,該供熱站的賈姐三番五次上門催款,說站長同意讓我們只繳納09年的供熱費並重新簽訂合同,因為我們交了,並簽完了合同。
今年9月開始改造一戶一環,我們擔心該供熱站改造以後仍不達標,因此拒絕改造,經過供熱辦工作人員的協商,我們勉強同意改造。上周日改造纔過了三天,昨天供熱站又給通知讓去站裡協商遺留問題,即所謂的我們買房之前欠款問題。
我們非常惱火,認為今年四月收費的工作人員簡直就是欺騙,一戶一環改造,我們也是受害者,也是三番五次給我們打電話,已經擾亂了我們正常的生活。為什麼老百姓冬季取暖竟然是這樣的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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