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區長:
您好!
我們是金茂廣場業主,入住已經兩年多了,產權證遲遲沒有辦理,每次詢問開發商得到的答復都是:快了、再等等。
可是經過業主多方查證,開發商在售房時根本沒有辦理初始登記,現在業主的權益受到侵害,因此,懇請您主持公正,維護老百姓的利益。
謝謝!
金茂廣場業主
2010、10、21
王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0月2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所留電子郵箱發送電子郵件,請查收。
此復
2010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