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建委領導:
我們是首創溪堤郡住宅項目的准業主。華明新家園的溪堤郡項目在沒有驗收合格取得住宅商品房准入合格證的前提下,公然通知業主們交錢收房。我們堅決反對!
同時,他們的項目,在合同和交房標准裡都有明確的承諾。但是,有下列事項他們沒有做到:
1、采暖按供熱面積計費(承諾的是一戶一表的采暖計量收費);
2、層高不足3米,局部僅為1.4米(承諾的層高為3米);
3、北側的入戶門是塑鋼玻璃門(承諾的入戶門為高級鋼木防盜門);
4、小院圍欄使用的松柏,有悖於中華民俗(寢園裡纔種值此類樹木),當初銷售時承諾的是鐵藝或木柵欄。
5、交房時不讓業主先驗房,而是必須先交物業費和采暖費後纔能取鑰匙。
強烈要求政府規范開發商的行為,處罰他們的違法行為,還老百姓一個公道和法治的社會環境。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0年10月25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首創溪堤郡項目物業服務企業項目負責人承諾不在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及相關規定的基礎上,盡量滿足業主需要,使業主滿意,達成共識。我們又聯系來訪業主,由於業主使用單位電話,致使無法聯系到本人,無法進一步溝通。我們將進一步關注此事,做好協調解釋工作。
201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