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張平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區委區政府十分重視你反映的情況,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了解情況,現網上答復如下:
經查,您屬外地在津人員,雖已在天津購房,但房產證和藍印戶口尚未辦理,子女入學時仍屬於外來人口子女。按照現行招生政策,可以安排就近入學,但前提是就近學校要首先滿足入學條件齊全的學生就學,同時該生應提供相應的五證,即戶籍證明、暫住證明、住房證明、務工證明和免疫接種證明。如就近學校沒有接受能力,學生家長可以自行聯系學校,或者我們將安排至其他學校。學生沒有必要回老家注冊學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10月26日
尊敬的張平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經與相關部門溝通情況,我室已給予您詳細答復。如有進一步諮詢,建議您可撥打區教育局(26390388)電話進行溝通,工作人員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您妥善答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