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愛人結婚17年,有一女孩16歲,我們一直沒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現在政府出政策解決住房問題,我很高興,但是我和愛人的戶口不再一起,他和孩子的戶口在南開區姥姥家,我們還能申請嗎?我們可不可以在南開區申請(我愛人在南開去上班,孩子也在那邊上學)。
秦哲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0月1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所留電子郵箱發送電子郵件,請查收。
此復
2010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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