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您好!我是去年考的咱天津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局招的公益性崗位的一名大學生,當初簽的兩年合同,每月拿天津市最低的工資標准,上五險,眼看這一年多過去了,這也沒個說法,兩年之後我們何去何從?想問問合同到期之後有什麼說法嗎?急切的想知道!
尊敬的網友: 您好!大學生公益崗合同期滿後,沒有統一安置政策。高校畢業生是我國寶貴的人力資源。當前,我國就業形式十分嚴峻,為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國家和我市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對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實行優先,在地市級以上黨政機關考錄公務員時也要進一步擴大招考錄用的比例。感謝您提出的寶貴意見和建議。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