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從2009年河東區區政府相關部門為我們77號大院(國家海洋信息中心家屬院)新改造的暖氣,改造後,很多家裡沒有暖氣的廁所、廚房都安上了暖氣,但家屬院裡還有很多家沒在廁所和廚房還有門廳安暖氣片,這沒安暖氣片的面積是不是不應該按全額收取大家暖氣費?但供熱公司2009年卻收的家屬院每家每戶全額的取暖費,今年很多家都找到區供熱辦詢問,沒安暖氣片的面積不應該全額收我們取暖費!
請河東區供熱辦相關領導派遣工作人員重新入戶和對我們供熱面積,還得和我們住戶簽訂合同,我們從2009年開始就沒有供熱合同,供熱單位不和我們簽合同,還收我們沒裝暖氣片面積的全款,太不合理了,也太霸道了,我們向供熱單位、區供熱辦反映過此事多次,但到現在沒有人來從新測量計費面積,再拖就又到今年的供熱期了!不是大家不交供熱費,而是首先先把供熱面積測量准確,然後和我們簽訂合同,我們肯定會按時交供熱費的!煩請河東區政府及相關部門給予答復並盡快解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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